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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试行不可售公房差价交换

1998-06-02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本报上海6月1日电(记者谢军)《上海市不可售公有住房差价交换试行办法》自今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实施。这意味着上海现有1.5亿平方米的各类存量住房均可根据不同上市渠道进入市场交换。

上海市民目前租用不可售公有住房是指根据上海原有房改政策还不能出售给承租居民的公房。它主要包括旧式里弄、新式里弄、职工住宅中合用厨房、卫生间的不成套房屋,也包括部分公寓、花园住宅等。《办法》实施后,居民可将自己租住的不可售公房,按协商议定的价格,转让给他人使用,或补贴差价换购商品住房,或与其他居民租住的不可售公房互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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